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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

公司各班:

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资助工作,根据《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》(晋教财[2019]99号)《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》(校学[2019]15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现就开展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对象

取得公司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本科生以及2023级新生。

二、认定原则和认定依据

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平的原则进行,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,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,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。主要参考员工家庭经济情况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、各种突发状况、员工消费水平及其它关联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。具体认定条件按照《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》(校学[2019]15号)执行。

三、认定类型

  (一)根据员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,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为特殊困难员工、困难员工、一般困难员工三种类型。突发状况引发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,根据突发状况导致的困难情况,同样认定为特殊困难员工、困难员工、一般困难员工三种类型。

 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,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:

  1.本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,或不按规定、不按时间要求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的。

2.本人不如实填写《申请表》的,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的。

3.存在下列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要求的情形:

第一,无特殊原因在公寓外租房住宿的;

第二,日常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在校员工的平均消费水平的;

第三,存在高档电子产品、高档时装、高档化妆品、高额娱乐用品等奢侈型消费行为的;

第四,有抽烟、酗酒行为,或经常性出入营业场所消费的;

第五,其他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。

四、认定程序

  认定工作采取个别访谈、大数据分析、信函索证、量化评估、民主评议、家访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经过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(校区)认定、学院(校区)公示、学校核准公示等程序,确定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,并做好建档备案工作。

五、上报及存档材料

(一)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纸质版(两份)经班主任签署意见。

(二)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报告单,背面附班级评议会照片以及班级公示截图,公式截图需写清楚公示期三天。

(三)《bat365官网登录入口XXX班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名册》纸质版及电子版(编号部分空下),纸质版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字(意见内容参考:情况属实,同意上报)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学院各班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提前广泛告知员工,认真核实申请员工的家庭经济状况,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纳入员工资助工作对象,尤其是要对建档立卡员工做到资助全覆盖。

(二)认定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员工及家庭隐私,不得以员工当众诉苦、互相比困的形式开展评议,坚决杜绝班级票选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做法。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不得涉及员工个人及家庭的隐私。

(三)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,科学规范,全程接受监督。

(四)202020212022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911日,交至11教学楼主楼0205办公室。新生上报材料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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